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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无法确定时确认收入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来源:景德镇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17 9:15:39

答: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原则: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既使收到贷款也不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406 发出商品)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案例分析】

甲企业商品已发出,因相关的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根据谨慎性原则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160,000.00

贷:库存商品  1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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