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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汇样品的账务应该如何处理呢?


来源:宜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19 8:47:47

答:出口样品,如果是收汇的,按一般贸易出口处理;

出口货物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主要包括: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即样品出口虽收汇但无报关单、核销单的,视同内销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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