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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汇和实际出口发票金额差额该如何处理呢?


来源:苏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30 9:48:59

答:收汇和实际出口发票金额差额,这事正常的,发票金额一般是反应实际的出口数量,而报关因为在商检之前,所以很多报关数量都是合同数量,如果货物是液体的,这样会跟实际产生差异。而且不管是海关还是税务,都会在他们的控制系统中默认一个上下浮动的差异率,如果没记错应该是5%的上下浮动。

而对于收汇和实际出口发票金额差额,可以这样处理

1、应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科目为妥。

2、就银行手续费或者外币银行手续费。由于外汇核销时,外管局也允许有误差。还有就是可能不一定有银行回单作附件,只能将能证明这事项真实性的一些依据附后。

3、如果业务量大,这是可以与外汇局沟通的,如,放在下次核销或免去这点金额不用核都行的。这暂时与国税关系不大,收汇核销后,退税只与报关单有关。

出口单位出口后,单笔核销单对应的收汇金额少于报关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凭《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关核销凭证直接办理核销手续。在此范围之外的出口应当办理差额核销报告手续。实行批次核销的,可按核销单每笔平均计算出口与收汇差额。

如果超出5000美元,要做差额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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