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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所得税应纳税额是汇算清缴后的吗?


来源:贵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30 11:27:26

汇算清缴时,如果对企业的调整项目(调增、调减)是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的差异所引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调整是不必要做任何会计账务调整的;如果是会计人员做错了分录引起的,还是要做分录调整的.

对于多缴的所得税,冲回分录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红字

所得税科目不应该在本年度体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预缴未退的所得税

所谓调增、调减是税法要求,是会计要求与税法要求不一致,把会计利润调整为税务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调整后的利润计算所得税.你调整后仍然是亏损,那就没有任何会计分录可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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