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私车公用是否缴纳个税?


来源:昆明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1 9:26:0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该员工报销的加油费、过路过桥费,若不能认定为是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则应并入当月的工资中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企业为河北省的纳税人,《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一条规定,各单位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合上述规定,员工应按报销金额的30%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企业为什么会出现预计负债计提?

下一篇:租金可以按月分摊印花税是不是也可以分摊?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