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关联申报


来源:芜湖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7 10:30:47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分公司向总公司汇总申报所得税: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会计学堂整理的。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上一篇: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预收、应付、预付怎么填列?

下一篇:用专项资金支付投资款怎么做账?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