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无偿转让,可以理解为无偿赠送非货币资产,可以按照同类市场价格等各种方式确定一个合理的公允价值,如果实在无法确定公允价值的,可以按照名义金额1元入账,然后备查登记,在报表附注说明这个情况。
按理说 一个是损失,一个是接受捐赠,都必须走损益,一个抵税,一个缴税,但如果你是国企,这种企业重组行为太普遍了,我认为应该听取事务所的意见,一个冲资本公积,一个增加资本公积,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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