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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承包方交还是施工方交?


来源:咸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5 10:21:43

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施工单位缴纳.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实行工资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利益,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更好的维护农民工弱视群体的权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清偿农民工工资:

1、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2、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3、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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