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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抵扣后还能作废吗?


来源:邵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11 9:24:02

答:增值税发票抵扣后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是发生退货的情况,需要开红字发票冲销.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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