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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入预付卡后应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来源:嘉兴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14 8:05:42

答:预付卡财税问题可分为两大类情况来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企业购卡后取得的是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的普通发票.第一类情况是卡还没有使用的,那么暂时不进行税前扣除,税务部门建议企业按照"预付款"性质核算.第二类情况是购卡后已经使用的,那么使用时相关的结转成本、费用应进行税前扣除.

如果购卡后已经使用,应根据其不同用途细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用卡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如购买办公用品,只能取得购物清单,企业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二是用于职工福利的,企业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领卡签名记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凭据(需合并职工工资资金中代扣代缴个税)等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三是用于销售费用或业务招待的,企业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其中可能涉及到代扣代缴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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