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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