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汽车入账价值及折旧的确定:
1、公司购买轿车用途正当,在进项税可抵扣范围之内,其进项可以抵扣.
2、车辆购置税是购买方一次性支付的税金,属于车俩购置成本的一部分,其他应计入固定资产车辆的账面价值的有买价、注册登记费、其他装饰费用.
3、保险费,无论是综合险还是强制险都不是车辆的购置成本,而是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正常支出.
4、车船税和印花税一般计入税金及附加.
在确认汽车入账价值正确无误情况下,建议按照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进行折旧摊销,以免出现会税差异.相关折旧费用按照汽车用途计入损益科目即可.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折旧费用
贷:累积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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