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税2016第12号文: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扩大到按月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
上一篇: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如何做账务处理?
下一篇:小规模旅游业的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