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捆绑销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容县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9/24 9:29:5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即将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

在会计处理上:

(1)确认收入时: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A

——B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A

——B

贷:库存商品——A

——B


上一篇:企业发生的间接费用账务处理怎么做?

下一篇:新个税下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得怎么缴税?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