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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合理避税有窍门


来源:郑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27 9:52:41

年关将近,对于上班族来说,关心的可能莫过于年终奖了。按照税务总局调整后《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年终奖在到达计税临界点时,会出现“宁可少千元不要超1元”的情况。原因就在于,超过计税临界点时,对应的税率就会有所上升,需要缴纳的税款会面临较大的增加。既然年终奖在发放中存在“多发不如少发”的情况,那么如何去合理地规避呢?

年终奖存六大税率“盲区”

“其实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累进税制,在制定的时候往往会出现税率盲区。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年终奖适应的各档次税率之间的盲区从8个减少到6个。如果发给员工的年终奖数额正好落在“盲区”内,对员工、企业来说,本来企业想多发奖金奖励员工,但结果却让员工实际到手的奖金‘缩水’。”对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带来的变化,彭跃华如是说。

按照新的个税法以及实施条例,现在的税率盲区临界点分别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以个盲区为例,如果一位员工获得18000元的年终奖,征税税率是3%,应纳税540元,税后可以拿到17460元。但如果年终奖增加1元到18001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10%,应纳税上升到1695.10(18001x10%-速算扣除数105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16305.9元。也就是说,多发1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154.1元。

那么,对于上班族来说,具体应该怎样计算自己的年终奖呢?根据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种是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市民张女士今年12月领取的工资在3500元以上,年终奖为10000元。需缴纳10000×3%-0=300元。

第二种是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程先生今年12月工资所得为2000元,单位又发了10000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缴税=8500×3%-0=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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