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可以转为存货


来源:南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3/1 13:25:35

投资性房地产可以理解为为赚取租金而持有的房地产,比如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实务中投资性房地产能否转为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能不能转为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结束出租时,除非对其进行重新开发用于出售,否则不应重分类到存货。如果意图是直接以租赁结束时的当前状态出售,则仍列报为投资性房地产,届时出售时直接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其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存货是什么意思?

存货指的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一、成本模式

1.计提折旧或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2.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公允价值模式

1.公允价值上升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上一篇:购入商品直接销售如何做账务处理

下一篇:股权筹资的优点包括什么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