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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怎么计算?

来源:平顶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发布时间:2023-12-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计算方法为: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上述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根据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不同分别选择,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的征收率计算。计税方法依据房地产老项目和新项目分别确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上述日期后开工的新项目,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一般情况如下: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

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

2、计算收入

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

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

5、按税率计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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