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发布时间:2023-12-07
答:未分配利润转资本公积是要交税的,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其个人股东属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对于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税可申请在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方式及合法运作前提?
从会计科目反映就是:"未分配利润"转至"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股本)".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际上是两个行为的合并:(1)公司分配现金利润或者股利给股东;(2)股东将获得的现金利润或股利再投资于公司(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应为"股东将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现金利润或股利再投资于公司").
由此可见,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性质应为以分配的现金再出资.
温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