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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合同也要贴花吗


来源:厚街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4/2/23 11:4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应缴纳印花税的加工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应看其签订与否。只要双方签订了应税合同,那么就应该在合同签订后申报缴纳印花税,而与该合同的过后作废、是否履行无关。

交了印花税合同作废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应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即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帐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贴花后也不得因合同签订后的变动性因素而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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